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henghenglu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

社区广播台

查看: 10471|回复: 16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有话要说] 维权才能真正地维稳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4-9-16 06:47:2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5月26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- N5 |! j# h6 Z; a2 L9 K& i$ A  m5 j. _
$ @" j. h& z- m* }
原题: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“沉没的声音”/ N; w2 d& f+ Z  d
/ T6 K- d# m6 Q  e, T# g
在今天的中国,能听到各种声音。两会会场中代表、委员纵论国是,报纸杂志上不同思想交流探讨,新闻评论跟帖动辄上千条,近2亿网民随时写下140字微博……条条声轨,汇成合奏,呈现这个时代多元多样的复杂图景和蓬勃活力。
4 z1 m) ]6 ?& x
: z1 u1 |, [5 p0 U我们迎来了表达的“黄金时代”,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。一方面,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,难以浮出水面;另一方面,也有些声音只是“说也白说”,意愿虽表达,问题未解决。这些,都可谓无效表达,有人称之为“沉没的声音”。 / z) M' |& N: y& x1 }/ z, C1 C

3 ?( R. v% f/ n( l% Y2 b无效的表达,不是没有表达,更不是不愿表达。广州市领导公开接访,市民带上铺盖卷、排队3天,就是为了能跟领导“说上话”;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开自己手机号,却因每天上千个电话、上千条短信被迫关机。那些为网络关注、被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,只是“冰山的一角”,海面之下这些体量更大的冰块,才是让冰尖浮出水面的庞大基石,也才是决定社会心态的“潜意识”“核心层”。 : u$ E) i6 ], o9 @; {9 G) X. \

3 ~; @, Q# S3 q& y6 |/ @在一定程度上,表达上的弱势群体,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。在社会层面,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,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,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,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。因此,尽管可能人数不少,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。. ~# b& `. j) @. u9 J8 e

4 h* c/ ?! Y- s0 K9 }. q听见与被人听见,本是“社会人”的基本诉求;说话与听人说话,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。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,重视这些声音,是协调利益关系、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。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、正经历着急剧社会转型的国家,广大群众的声音被聆听、被重视,尤为重要。
2 A# m0 K2 O6 f- I$ C
# V& p5 \1 `0 }! ^; k, z5 _& Q: `1 c# W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,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,都有被压抑、待纾解的情绪。儿子车祸致残,云南父亲欲法院“自爆”走上极端维权之路;幼女身患绝症,湖北母亲参与“跪行救女”网络炒作……让舆论哗然的事件,都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。不可倾诉、不被倾听、不能解决,如果不主动“打捞”,太多声音沉没,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,导致矛盾激化。
% b- O' W5 V; V! B
$ b+ h  w' q+ I. G发出声音,是主张利益的基础。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,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。事实表明,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,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。从这个角度看,维权就是维稳,维权才能维稳。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,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,对于维稳大有好处。
9 {( k3 n, C1 g9 U8 r( ]% ^5 I2 U( Y* W
* I! X" T; n: S, y7 u* i# |0 Z在众声喧哗中,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,是社会管理者应尽之责。以政府之力,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,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,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,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。只有这样,才能让“说话”、“发声”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,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,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。(原载《人民日报》,署名“本报评论部”) & \2 b  p" C) V8 a; c6 }% W+ i" G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
沙发
发表于 2014-9-14 23:42:45 | 只看该作者
{你牛}
板凳
发表于 2014-8-21 02:11:24 | 只看该作者
哎 [谢谢]我我我怎么办啊??
地板
发表于 2014-9-1 11:48:44 | 只看该作者
{:疑问:} 不懂~~~但顶你!
5#
发表于 2014-9-1 04:29:29 | 只看该作者
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^_^ {狂哭}
6#
发表于 2014-10-1 11:01:14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说的不错  [观望]  
7#
发表于 2014-8-16 17:37:44 | 只看该作者
不错不错,我喜欢看 [有病]  
8#
发表于 2014-8-27 07:04:56 | 只看该作者
{:唔嗯:} 强烈支持。楼主万岁
9#
发表于 2014-8-19 06:31:29 | 只看该作者
{淡定} 我看了,不知道怎么说!
10#
发表于 2014-8-13 11:22:38 | 只看该作者
{淡定}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